民數記中的除污水(轉摘)
民數記十九章1-10節講到經過特別的程序,備妥紅母牛灰。11-22節才說明紅母牛灰的用途,乃是要作成除污水,好潔淨接獨死屍者。以下分三點來說明:
· 除污水的必要:
所有禮儀上的不潔,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死亡。不但必須要將過世者盡快埋葬在營外,連接觸死屍的人都算作不潔淨,必須妥善處理,否則不得接近會幕。11節首先講到「摸到任何人死屍的,必不潔淨七天」。這「不潔」(ṭāmē’)和利未記十一章至十五章所提到的「不潔」(ṭāmē’)相同,均指禮儀上不潔,與道德的罪無關。然而這不潔不會因為時間到了就自動消除,他不但要在第三天及第七天潔淨自己,還必須用「除污水」灑在他身上,否則仍舊算為不潔淨。
· 除污水的對象:
· 除污水的對象:
所有接觸到死屍的人都算作「不潔」(ṭāmē’)。又分室內及戶外。若有人在帳棚內過世,進入帳棚或在裡面的所有人都算作不潔(ṭāmē’),連其中所有敞開未加蓋的器皿也都算作不潔。若有人在戶外身亡,不論是被人謀殺,或自我倒斃,已逝者的屍體、骸骨,甚至墳墓,任何人只要接觸到這些,都算是不潔(ṭāmē’),要用除污水來潔淨。
· 除污水的使用:
· 除污水的使用:
(1)首先是調製「除污水」(mê nîdâ)。要把紅母牛焚化所產生的灰放在器皿中,加上活水,即從活水泉或河流中取來的水,而非水缸中的水。(2)其次要由一位潔淨的人(’îš ṭāhôr,未必是祭司),用牛至草蘸在調好的除污水中,把水灑在不潔的人或物件之上。時間是第三天及第七天。第三天是開始潔淨,第七天則是完成潔淨。因接觸死屍而不潔的人,就因此得著潔淨了。
神預備紅母牛灰調製除污水,不是為死者,而是為接觸到死屍的人。不是為過去,而是為將來。不是為少數人,而為所有人,且不分有意或無意,個人或群體。
死亡所造成的不潔有傳染性,然而藉著除污水就可把這不潔除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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